教師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時間:2019-09-12 18:52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一、增值稅
(一)自然人從事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技術服務等勞務取得的收入以及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稿酬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
(二)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
(三)個人轉讓著作權(含專家、學者授課收入),免征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該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并列舉了包括文字作品在內的9類作品。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著作權法及條例
(四)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
(五)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免征增值稅。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3
(六)個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
(七)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
(八)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長沙公司注銷,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后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
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8〕49號)
二、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二)個人出租住房收取租金按20%稅率減按10%征收。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三)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四)對個人獲得曾憲粹教育基金會教師獎的獎金,可視為國務院部委頒發的教育方面的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國稅函發〔1994〕376號(曾憲梓教育基金會教師獎)
(五)為了鼓勵特聘教授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際先進水平,對特聘教授獲得“長江學者成就獎”的獎金,可視為國務院部委頒發的教育方面的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國稅函〔1998〕632號(長江學者獎勵計劃)
(六)對教育部頒發的“特聘教授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國稅函〔1999〕525號(特聘教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