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三供一業” 分離移交賬務處理
時間:2019-09-22 02:09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按照國家及各級政府工作部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分離移交工作正在逐步展開,現結合某集團公司實際,對相關財務處理探討如下:
一、集團收付財政資金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二)集團撥付“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資金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三)集團所屬單位收到集團撥付“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資金時,應在“專項應付款—其他”科目下設置“‘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補助資金”專項撥款項目輔助核算。
借:銀行存款(或結算中心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其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補助資金)
二、資產盤盈、盤虧的會計處理
(一)盤盈固定資產時,作為前期會計差錯更正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二)盤虧固定資產時,計入當期損益,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盤虧,長沙公司注銷,已抵扣進項稅的資產應做進項稅轉出。以管理不善盤虧為例的會計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三、基層單位對 “三供一業”資產維修改造會計處理
企業對準備分離移交的資產進行維修改造時,發生的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一)發生的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相應的撥款從專項應付款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專項應付款——其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補助資金)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利得
(二)發生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1.在原有資產基礎上進行改造的,應將原有資產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扣除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在建工程
3.新購建資產或發生改造支出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三)改造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四、資產移交會計處理
(一)集團所屬單位資產移交集團所屬物業公司的會計處理
1.集團分公司原有未改造資產移交應通過資本公積無償調撥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借: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集團公司內部單位
貸:固定資產清理
2.集團分公司改建的固定資產移交時,使用財政資金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使用自有資金建造的固定資產或原有資產部分通過資本公積無償調撥。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固定資產
借:專項應付款(財政資金建造)
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集團公司內部單位(自有資金建造和原有資產部分無償調撥)
貸:固定資產清理
3.集團子公司移交賬面原有資產時,核銷有關資產,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且視同銷售,繳納相應的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
貸:固定資產清理
4.集團子公司移交改建的固定資產時,使用財政資金建造的資產應沖減專項應付款,使用自有資金建造的固定資產或原有資產部分應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且視同銷售,繳納相應的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專項應付款(財政資金建造)
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自有資金建造或原有資產部分)
貸:固定資產清理
(二)集團所屬單位資產移交外部單位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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