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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產品增值稅的十五個爭議問題

時間:2019-09-25 22:5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資管產品增值稅的實施時間,離財稅[2017]56號文規定的2018年1月1日還剩一周的時間,各家金融機構也是在積極準備應對,包括系統功能和內部制度規范。但是仍然有很多爭議問題,畢竟金融業務模式復雜且產品具有多樣性,很多創新型業務很難去界定增值稅的應稅與否以及稅目歸屬,這也讓金融機構難以把握,如果出于謹慎的原則考慮全部都繳納增值稅,則會提高金融機構的稅負也不利于金融市場的穩定。根據我們目前服務的客戶,梳理了當下標品業務投資在增值稅估值配置和計算中需要明確的幾大問題

01基金申購贖回屬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行為?

基金申購是指投資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選定的基金代銷機構開設基金帳戶,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贖回又稱買回,長沙公司注銷,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透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分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因此,基金的申購贖回區別于買賣,其入手和脫手交易都是投資者和基金公司之間的定向關系,而買賣是投資者與其他交易對手之間的基金份額轉讓行為。我們在實務中發現,部分稅務局的口徑也認為申購贖回行為屬于持有至到期,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行為。

02在交易所市場進行的買斷式買入返售行為是否可以按照同業免稅處理?

財稅〔2016〕70號文將買斷式買入返售業務納入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免稅范疇,但是交易所市場進行的買入返售交易,無法識別交易對手的身份,不能確定對方一定是金融機構,如果全部按照同業往來免稅處理則存在風險。但是很多情況下我們的客戶的此類業務,大部分都是與金融機構進行的,只有少部分是與非金融機構進行的,正式因為這一小部分的存在,導致此類業務全都不能按照免稅處理,對機構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而且,我們就此咨詢過部分稅務局,回復的意見是,堅持區分的原則,能區分就按照免稅,不能區分的,出于謹慎的原則都需要繳納增值稅。而目前行業里,很多機構在做政策實施前的系統配置時,都是先把業務按照交易市場進行區分,再觀望行業中其他機構的做法。

03信托收益權的轉讓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信托收益權業務是指信托計劃的受益人,將持有信托計劃的未來收益權轉讓給第三方,而不轉讓信托計劃的份額。第三方取得信托收益權后,相應的持有期間的信托收益歸屬于第三方。

36號文規定的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信托計劃凈值化后可以進行份額的轉讓,沒有凈值化的則可以轉讓收益權,我們認為實質也是一樣的,屬于36號文規定的其他金融商品,需要繳納增值稅。但也有人持有不同觀點。

04金融商品轉讓浮虧浮盈中買入價的確認問題

56號文的實施日期是2018年的1月1日,這里會涉及到跨期轉讓金融商品的業務,例如2017年6月購入的債券在2018年3月轉讓,在此期間,債券的公允價值也不停的變化,這里債券的買入價是否需要按照2017年6月購入的是原始價格來確認?如果按照原始價格確認買入價,這里涉及的影響也比較大,尤其是持有期間較長以及價格波動比較大的標的債券或股票,也不利于金融市場穩定。目前有傳聞是有可能會按照2017年12月31日的收盤價來確認,但這個除非有總局明確的文件,否則在12月31日估值系統是不能按照這個規則配置的。這個還是影響比較大的事情。

05債券的利息收入增值稅問題

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應稅利息收入=票面面值*票面利率*持有天數。目前債券利息的兌付方式有月度付息、季度付息或者年度付息,但是目前行業中基本是月度計提增值稅,凈值型產品還會每日計提。而季度付息和年度結息(非自然季度和非自然年度)的情況就會涉及到跨期的問題,例如,2018年2月份取得2017年12月、2018年1月和2月持有期間的利息,這時增值稅是按照取得金額一次性繳納增值稅,還是只是繳納2018年1月和2月份兩個月的利息?我們認為,財稅【2016】36號文,債券是按照持有期間利息繳納增值稅,而非像貸款(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53號公告)按照合同規定的計收期交稅。因此,債券利息應該從2018年1月1日后孳生的才應該繳納。

06已支付未收到的債券利息增值稅處理

金融機構對于凈價交易的債券,購入時支付的應收未收利息,是否需要在后期扣除?例如購入99.2元購入面值為100的債券,其中0.2元為應收未收利息,后期按照持有期間計算的利息合計為1元,是按照1.2合計利息繳納增值稅還是僅僅按照買入后的持有期間計算的利息1元繳納增值稅?有的稅務局認為應當按照全額1.2來繳納增值稅,因為其認為如果僅僅按照1元交稅是差額扣除的概念,而目前沒有對這塊差額扣除的規定。但是我們認為這不是差額扣除,僅僅是按照金融機構實際持有期間計算的利息收入來繳納增值稅的,而且,這0.2的利息在債券購入時也只是掛應收利息科目,后期收到時沖平應收利息科目,也沒有確認為利息收入。

07債券的折溢價是否算利息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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