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處理“銷售返利”?小心掉坑!
時間:2019-09-28 07:3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近日,《三大原因致惠而浦會計差錯,前兩年凈利更正后減少1.89億》的相關新聞實在奪人眼球,惠而浦發布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由于存在銷售折扣的少記、遲記和計提不足、產品尚未發貨即確認銷售收入,以及少記已售產品的營業成本等重大會計差錯,2015年、2016年因此導致分別多算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億元、8901.99萬元。惠而浦這三大會計差錯都屬于會計處理中最基本的業務,并不屬于上市公司財報中企業合并、股權投資等類似的高階玩法,本文暫不理會其如此懵懂的會計差錯是有意為之抑或無心插柳,只談談與惠而浦銷售返利相關的會計處理。
銷售返利
為激勵經銷商,很多企業都會制定返利獎勵政策。返利指廠家根據一定的評判標準,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對經銷商進行獎勵,具有滯后兌現的特點。通過對銷售返利的處理,降低本企業的銷售收入,從而降低銷售利潤。目前返利主要有兩種形式: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的形式;直接返還貨款或者沖抵貨款的形式。
增值稅的處理
貨幣返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即貨幣返利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實物返利: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增值稅應視同銷售。實物返利應當視同銷售處理。
貨幣返利的會計處理
企業要根據與經銷商簽訂的框架合同和具體銷售合同規定的返利條款,長沙公司注冊,以及以往的歷史經驗等因素,合理預計各經銷商最終享受返利的可能性,如果很可能最終會享受到,且在銷售確認時又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的“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現時義務”的條件,應作為預計負債予以計提,借方科目為沖減所確認的當期銷售收入。以后經銷商實際享受返利時,轉銷該預計負債。主要是因為:
1. 將返利計入預計負債是符合權責發生制要求的。
2. 收入代表的經濟利益流入應當是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但此處的部分經濟利益與應在未來享受的返利相關,需遞延到以后確認,所以不構成現在的收入,計提時應沖減當期收入。
3. 現金返利不屬于無償贈送,應沖減收入,不建議計入銷售費用。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經銷商已經達到了相關合同條款中規定的返利條件,而企業尚未計提該項負債,惠而浦與經銷商簽訂合同時,應該有明確的返利政策,期末可以合理估計確定相關負債金額,惠而浦此次會計差錯因沒有按照規定計提銷售返利,導致收入虛增,利潤浮盈。
例1. 彤升公司與代理商協議,銷售給代理商10000元商品,年底完成目標第二年返利3510元。
(1)第一年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等 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54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453
借:主營業務收入——折扣 3000
貸:預計負債 3000
注:企業所得稅按照所有權轉移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會計上計提的現金返利3000元匯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增處理。
(2)第二年,實際開具紅字折扣發票抵頂貨款等時:
借:預計負債 3000
貸:應收賬款等 35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
注意:預提返利在會計上應沖減銷售收入,但稅法上只有在實際開票時才能沖減銷項稅額。以上稅務處理各地可能會有不同,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采用當地的通用做法。
實務返利的會計處理
- 上一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會差異處理
- 下一篇:勞務派遣公司增值稅如何計算和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