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流轉稅相關政策變動解讀之增值稅納稅申報及“一窗式”比對
時間:2019-12-16 23:23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4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5號)要求,自2009年2月1日起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調整及新的一般納稅人的“一窗式”比對。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有何變化及影響?
此次調整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總體結構調整不大,對納稅人的申報慣例及使用習慣等基本沒有影響,但某些項目的填寫必須明確和規范。
(二)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附表的調整有哪些?
1.取消原附表三《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抵扣明細》和附表四《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
2.對原附表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和附表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相關欄次做局部調整。
3.新增附表四《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三)一般納稅人申報時的備查資料有何調整?
1.取消購進廢舊物資普通發票復印件的報送。
【注意:本條在實際操作中已沒有執行。自2009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購進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不進行購進廢舊物資銷項發票的一窗式比對。】
【自2009年1月1日起,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使用。】
2.取消廢舊物資開具清單和代開發票抵扣清單的報送。
【注意:本條在實際操作中已沒有執行。】
(四)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如何調整?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的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五)一般納稅人申報表表頭說明的調整?
將原表頭“……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調整為“……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六)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附表一的調整及相關說明。
1.不填第2、9欄“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目前增值稅專用發票均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不存在手工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該兩欄次不得填寫】
2.增加機動車稅控發票填寫。
【采用稅控系統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視同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入附表一的第1、8、15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欄次。】
【注意:非稅控系統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仍然是普通發票,只能填入附表一的第3,10,16欄次。】
3.附表一4%征收率的填寫范圍。
4%征收率的填寫范圍僅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09年1月1日后銷售2008年12月31日前購進的固定資產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所發生的銷售額。
【由于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只能填入第10欄“開具普通發票”對應列次。】
4.附表一6%征收率的填寫范圍。
填寫按簡易征收的貨物或勞務銷售額及稅額,按是否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分別填列第8,10欄。
5.附表一免征增值稅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范圍。
免稅項目中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僅限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
(七)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附表二的調整及相關說明。
1.將相應欄次做了如下調整或停止填寫:
第5、28欄“17%稅率”調整為“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第6、29欄“13%稅率或抵扣率”調整為“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
第8、31欄“7%扣除率”調整為“運輸費用結算單據”;
第11欄“期初已征稅款”調整為“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第15欄“非應稅項目用”調整為“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用”;
第21欄(原為空欄)調整為“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
第9、32欄“6%征收率”停止填寫;
第10、33欄“4%征收率”停止填寫;
第7、31欄“10%扣除率”調整為“廢舊物資發票”并將于2009年5月1日起停止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