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發放實物福利的財稅處理
時間:2019-12-17 10:2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歲末年初,是企業盤點收益,兌現獎金和各項承諾之時。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多數企業對年終福利進行了“籌劃”,仿佛一夜之間進入了“配貨”時代,將現金換成了實物,甚至用“以貨換貨”方式來解決員工的福利問題。
針對上述現象,有關專家分析認為,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經濟危機,對我國的金融、地產及加工制造等實體經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而這種影響的實質是人們消費心理的萎縮,不敢大把地花錢,保守消費。在這一背景之下,企業的產品銷售量必然會下降,現金流出現短缺,進而導致財務危機。因此,為了應對這一局面,不少企業開源節流,壓縮一切可以壓縮的日常開支。員工福利作為企業運營成本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自然也就成了“籌劃”對象。
實物福利應計入收入。繼《個人所得稅法》在2008年初調高了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后,于2008年3月1日起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也作了相應修改,其中最大的變化就是將第十條修改為:“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這一修改,可以說給個人所得規定了一個兜底條款,將個人所得的形式從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擴大到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并明確對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個人取得公司年底發放的色拉油、手機等實物福利,也應作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么,個人取得的實物福利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專家表示,個人取得實物所得應在取得實物的當月,按照有關憑證上注明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并入其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對于公司以雇員名義購買住房、汽車等個人消費品,所購房屋產權證和車輛發票均填寫雇員姓名,并商定該雇員在企業工作達到一定年限或滿足其他條件后,該住房、汽車的所有權完全歸雇員個人所有的,考慮上述實物價值較高,且所有權隨工作年限逐步取得,可按企業規定取得該財產所有權需達到的工作年限(高于5年的按5年計算),平均分月計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此外,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企業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長沙公司注銷,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其他人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跨年度福利費票據要把握入賬時間《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企業福利費的財稅處理都發生了變化。那么,企業應該如何處理好實物福利的問題呢?
在會計方面,《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職工福利費不再按比例提取,原有的“職工福利費”科目已改變屬性。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九號第二條規定,職工福利費屬于“職工薪酬”項下的科目,所以企業的職工福利費是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核算,這樣就需要設“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用來歸集核算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而有的企業在管理費項下設“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科目,這類企業應及時調整賬冊,將員工福利歸集到“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
關于職工福利費的稅前扣除問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這與原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對職工福利費的處理規定一致。在《企業所得稅法》下,職工福利費支出是否必須憑合法發票列支是納稅人目前十分關注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合理性原則以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解釋,職工福利費屬于企業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實際工作中,企業要具體事項具體對待。如職工困難補助費,只要是能夠代表職工利益的決定就可以作為合法憑據,合理的福利費列支范圍的人員工資、補貼是不需要發票的,對購買屬于職工福利費列支范圍的實物資產和對外發生的相關費用應取得合法發票。如果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前仍未將跨年度的福利費發票處理到位,一旦被查實,就得作出相應的納稅調整,并補繳相關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