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私房經營也要申報印花稅
時間:2019-12-17 20:3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租賃私房經營也要申報印花稅
前不久,稅務部門去某公司檢查時,指出公司注冊的地址是租賃私人住宅進行經營,并簽訂租期不等的“房屋租賃合同”,但未繳納印花稅。
風險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長沙工商稅務,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而“房屋租賃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征稅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征收印花稅的范圍,應納印花稅稅款為合同記載租賃金額的1%,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