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政策解讀
時間:2019-12-20 11:3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準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交的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長沙公司注冊,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11日就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推出增值稅轉型改革,對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有什么重大意義?--打造國內最具品味的財稅論壇; Y9 F& w$ H1 Z$ B!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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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增值稅轉型改革,允許企業抵扣其購進設備所含的增值稅,將消除我國當前生產型增值稅制產生的重復征稅因素,降低企業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在維持現行稅率不變的前提下,是一項重大的減稅政策。由于它可避免企業設備購置的重復征稅,有利于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目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已波及歐洲、亞洲、拉丁美洲,全球經濟增長出現明顯放緩勢頭,一些國家甚至出現經濟衰退的跡象,金融危機正在對實體經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在這種形勢下,適時推出增值稅轉型改革,對于增強企業發展后勁,提高我國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據測算,此項改革財政預計將減收超過1200億元,是我國歷史上單項稅制改革減稅力度最大的一次,相信這一政策的出臺對于我國經濟的持續平穩較快發展會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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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增值稅轉型改革對于完善增值稅制度有什么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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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增值稅制的一大優點是能夠避免生產專業化過程中的重復征稅問題。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制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三種類型。生產型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已征增值稅,稅基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稅基最大,但重復征稅也最嚴重。收入型允許扣除固定資產當期折舊所含的增值稅,稅基相當于國民收入,稅基其次。消費型允許一次性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稅基相當于最終消費,稅基最小,但消除重復征稅也最徹底。在目前世界上140多個實行增值稅的國家中,絕大多數國家實行的是消費型增值稅。
1994年,我國選擇采用生產型增值稅,一方面是出于財政收入的考慮,另一方面則為了抑制投資膨脹。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經濟全球化的縱深發展,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必要性日益突出。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適時實施這項改革,“十一五規劃”明確在十一五期間完成這一改革。自2004年7月1日起,在東北、中部等部分地區已先后實行了改革試點,試點工作運行順利,達到了預期目標。200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研究制定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同意的全國人大財經委關于預算草案審查結果報告,明確提出爭取2009年在全國推開增值稅轉型改革。在這種情況下,國務院決定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規范和完善我國增值稅制度,使稅收制度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并為最終完善增值稅制、完成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5年內制定增值稅法的任務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