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稅局第二直屬分局發布2017年反避稅工作要點 將開展轉讓風險提示及自行調整補稅工作
時間:2019-12-25 11:59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北京國稅局第二直屬分局發布2017年反避稅工作要點 將開展轉讓風險提示及自行調整補稅工作
2017年,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稅務總局、市局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干好稅務、帶好隊伍”為核心,以深化國際稅收征管改革為主線,以集成創新為先導,大力打擊國際逃避稅,深度參與國際稅收合作,摸清稅源底數,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努力開創北京國稅國際稅收管理新局面。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穩步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
1.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結合區域特點,深挖社會經濟熱點,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強化政策宣傳與輔導。以稅收分析為抓手,主動發掘非居民稅收增長點,強化非居民稅收分析質量,加強外部信息對稅收分析的增值作用。加強非居民企業稅收風險管理,深入與第三方部門的協調配合,拓寬非居民涉稅信息獲取渠道,提高非居民稅收管理效率。
二、做好稅收協定與居民身份證明開具的后續管理
2.提升稅收協定執行管理水平。推進稅收協定待遇后續管理,防范濫用稅收協定,集合歸納協定執行中的關注重點,強化執行準確性,提升全市稅收協定執行效率。重點關注稅收協定待遇后續管理質量,完成對日常稅收協定后續管理的抽查工作。結合BEPS研究成果,提升稅收協定工作管理水平。
3.優化《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相關工作。按照稅務總局的要求,優化《稅收居民證明》開具流程,對納稅人實施后續管理,制定操作性強的后續管理辦法,掌握所轄納稅人境外投資現狀,掌握稅收協定執行情況。
三、持續做好反避稅工作
4.組織全市開展反避稅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有關內容做好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工作,完善同期資料審核模板,指導區局成立專門的同期資料審核小組。加強系統反避稅專業培訓。組織區局開展轉讓定價風險提示及自行調整補稅工作。
5.完善反避稅制度建設。梳理反避稅相關政策文件,結合區域經濟特點及反避稅工作新模式,完善北京國稅局反避稅制度體系。制定《跨地區、跨部門企業集團特別納稅調整風險應對實施辦法》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預約定價工作規程》,修訂《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規程(試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特別納稅調整案件集體審議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特別納稅調整案件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
6.深入開展行業調研工作。通過調查掌握BEPS時代跨境服務貿易的發展情況,探討跨境服務貿易新型商業模式的BEPS籌劃空間,為我國參與國際稅收體系重建提供有益參考。
7.加強預約定價及協商工作。積極做好單邊預約定價,配合稅務總局推進雙邊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健全完善預約定價的監控執行體系,加強與區(地區)局的合作溝通,保證預約定價的有效執行。
8.注重BEPS項目成果轉化。引導運用BEPS理念開展國際稅收工作,強化全國反避稅聯查聯動。落實《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反避稅工作三年規劃(2017年—2019年)》,做好全國聯查案件的選案工作,著重關注集團內勞務和無形資產,建立對總部經濟、價值鏈分析、成本節約、市場溢價、金融市場等復雜涉稅事項的反避稅風險統一應對體系。
9.推進總部經濟風險防控。更新升級總部企業信息庫,根據世界500強在京企業風險識別的情況推送案源,注重風險防控。
10.劃分關聯交易企業風險等級。明確工作流程、銜接辦法,形成分級分類管理模式。以關聯交易額度、關聯交易類型為衡量標準,強化我局“司令部”作用,調動區(地區)局國際稅收工作積極性。
四、扎實做好全國聯查及相互協商工作
11.完善各項基礎工作。制定反避稅全國聯查內部工作規程和相互協商內部工作規程;配合做好《國際稅收政策匯編》編制工作,夯實國際稅收工作基礎。
12.有效推進全國聯查工作。配合國際司做好全國聯查案件的選案工作。配合國際司相關處室做好轉讓定價、非居民間接股權轉讓和受控外國企業的全國聯查案件調查相關工作。協助反避稅一處優化跨國公司利潤水平監控系統。
13.深入開展行業調研。做好酒店行業等重點行業分析調研,并形成酒店行業分析報告。
14.做好預約定價安排及相互協商工作。配合國際司梳理中日、中韓雙邊預約定價安排案件列表;協助推進與日韓、歐美國家相互協商工作;協助做好單邊預約定價安排信息交換工作。
五、積極服務對外開放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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