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辦發[2020]10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0-03-30 14:12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2020年3月27日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赴湖北指導組工作要求,加快恢復和穩定就業,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精神,制定如下穩就業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動安全有序復工返崗
?。ㄒ唬┯行蛲苿悠髽I復工復產。堅持分區分級、分類分時精準防控,提高復工復產服務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審批,堅決糾正限制勞動者返崗的不合理規定。加快推動制造業、建筑業、物流業、公共服務業以及農業生產等行業和低風險地區就業,循序漸進帶動其他行業和地區就業。協調解決復工復產企業日常防護物資需求,督促其落實工作場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強化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機制,對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項目,明確企業清單,設立服務專員,通過組建“用工聯盟”、實施“共享員工”“調劑用工”等方式,指導企業進行勞動用工余缺調劑。對疫情防控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ǘ┘涌焱七M精準輸送返崗。強化外出務工人員安全有序返崗就業服務保障機制,推動我省“健康碼”與其他?。▍^、市)互認,做好返崗復工人員的健康檢測、防控防護和交通運輸保障,提升對集中返崗勞動者的輸送保障能力。加強與輸入地勞務協作對接,及時收集發布用工信息,組織引導勞動者有序求職就業。對采取“點對點、一站式”包車、包廂、專列等方式,統一組織務工人員跨區域外出務工的,可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開展跨區域有組織勞務輸出的,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力支持企業減負穩崗
?。ㄈ┙档推髽I用工成本。落實階段性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按規定執行階段性減半征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和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長沙代理記賬,可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ㄋ模┘哟蠓€崗返還力度。對裁員(減員)率不高于5.5%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予以返還;對裁員(減員)率高于5.5%的企業,按70%予以返還;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100%予以返還。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重點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返還標準可按不超過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各地可結合實際和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將參與疫情防控的相關企業、醫院納入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范圍。加快穩崗返還實施進度,加快推進全程網上辦理。(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企業用工扶持。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中小微企業,其正在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在復工復產后,除按規定順延外,繼續延長6個月。切實落實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定額稅收減免、擔保貸款及貼息、就業補貼等政策。2020年6月底前,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記錄良好的企業可免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稅務局、人行武漢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力促進多渠道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