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企業長期借款融資中的稅務處理
時間:2020-04-22 08:5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任何企業都必須有適量的現金流來保障其持續穩健的運行,融資必然貫穿企業發展的始終,長期負債融資的好處在于起到抵減應稅所得,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和杠桿作用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上,稅收是融資時考慮的必要成本因素之一,在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長沙工商稅務,考慮何時融入資金、選擇何種還款方式操作企業預期收益和稅負水平的影響,以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或者股東收益最大化,是實現稅務籌劃的任務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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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公司借款利息在符合稅法規定的限額情況下,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予以稅前扣除,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
在長期借款融資的稅收策劃中,借款償還方式的不同也會導致不同的稅收待遇,但須結合整體效益進行稅收策劃。
例如,某企業為了購買一套大型設備,從銀行貸款1000萬元,每年支付利息100萬元,年投資收益率15%,貸款期限五年。該企業可以選擇的償還方式有四種:1、一次性還本付息;2、每年償還等額的本金和利息;3、每年償還本金200萬元及當期利息;4、每年支付等額利息100萬元,在第五年一次性還本。在以上各種不同的還款方式下,年償還額、總償還額、稅額均是不同的。
一般來講,一次性還本付息給企業帶來的節稅效應最大,但他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是最差的,而且現金流出量大,可以說是操作簡單適用性差,適合期限在一年內的短期貸款。第三種方案盡管使企業繳納了較多的所得稅,但其稅后收益卻是最高的,而且現金流出量也是最小的,因此,它是最優的方案。第二種方式銀行占用資本時間長,它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小于第三種方案,大于第四種方案。長期借款融資償還方式一般原則是分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盡量避免一次性償還本金或者本息。
企業通過長期負債籌資會有稅收上的收益,但在分析長期負債籌資的稅收籌劃時,應著重考察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資本結構的變動是怎樣對企業業績和稅負產生影響的;另一方面是企業應當如何使自己的資本結構進行合理化的配置,才能在節稅的同時實現所有者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標。在資本結構相對合理的情況下根據稅法的具體規定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
一、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就上面兩項規定,介紹一小案例來說明不同的企業發展年度長期負債融資在稅收上的不同反映:
某公司2017年應納稅所得額為53萬元,2018年虧損10萬元,2019年預計應納稅所得額為0,2020年度預計將實現盈利10萬元,2021年度預計將實現盈利25萬元,該企業計劃融資一筆,期限為3年,每年支付貸款利息4萬元,該企業從何時開始融資?在企業不同的階段,成本會有所不同:
如果企業從2018年度開始貸款,貸款利息每年支付4萬元,則該企業2018年度將虧損14萬元,2019年度將虧損4萬元,2020年將實現盈利6萬元,彌補虧損后無盈利,2021年盈利25萬,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盈利13萬元。該企業2017年度需繳納企業所得稅:53*25%=13.25萬元。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021年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13*25%*20%=0.65萬元。2017年至2021年共需繳納企業所得稅:13.25+0.65=13.85萬元。
假設企業從2017年度開始貸款,貸款利息每年支付4萬元,則該企業2017年度盈利為49萬元,2018年度將虧損14萬元,2019年度將虧損4萬元,2020年將實現盈利10萬元,彌補虧損后無盈利,2021年盈利25萬,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盈利17萬元。該企業2017年度需繳納企業所得稅:49*25%*20%=2.45萬元。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021年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17*25%*20%=0.85萬元。2017年至2021年共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45+0.85=3.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