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公司應該在什么時間段內完成稅務自查等10個稅收熱點問題解答(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時間:2019-09-08 12:2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1、企業自成立以來沒有報過稅也沒有申領過發票,現需要辦理注銷問是否有簡易辦理流程?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規定: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但若企業不滿足市場監管部門簡易注銷條件的(如開業超過3年),則需先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證明。
2、企業8月份從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5月份購買的一批貨物現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部分退回,該筆進項如何處理?
答:需要調整轉登記日當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
五、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銷售或者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調整轉登記日當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一)調整后的應納稅額小于轉登記日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形成的多繳稅款,從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中抵減;不足抵減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二)調整后的應納稅額大于轉登記日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形成的少繳稅款,從“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抵減;抵減后仍有余額的,計入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一并申報繳納。
3、我公司是圖書批發企業,2018年2月的時候銷售了一批書籍,因為之前圖書批發零售免征增值稅的這一優惠到期且沒有出新文件,公司就這個業務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現在還能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嗎?
答:納稅人如果已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后方可申請辦理免稅。凡專用發票無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號)規定:按照本通知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凡在接到本通知以前已經征收入庫的,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如果已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后方可申請辦理免稅。凡專用發票無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4、我公司為出口企業,現符合一類出口企業評定標準,想申請變更管理類別,需要多久能評定完畢?
答:受理企業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8號)規定:
一、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
(三)評定標準調整后,符合一類出口企業評定標準的生產企業,可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申請變更其管理類別。稅務機關應自受理企業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定調整工作。
5、我公司在杭州本地承接建筑工程,現收到對方預收款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答:需要預繳。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長沙工商代辦,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6、我企業在2017年12月份購入一臺單位價值400萬的設備,銷售方在2018年1月開具發票,稅前是否可以一次性扣除?
答: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定:
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以下簡稱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