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發[2020]1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
時間:2020-04-26 09:2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力量,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不僅是我國遵守國際規則、履行國際承諾的客觀需要,更是我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內在要求。要充分認識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服務大局的出發點和目標定位,為創新型國家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現就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充分運用司法救濟和制裁措施,完善知識產權訴訟程序,健全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有效遏制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立足各類案件特點,切實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2.加強科技創新成果保護。制定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司法解釋,規范專利審查行為,促進專利授權質量提升;加強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等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實現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強度與其技術貢獻程度相適應,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在引領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支撐和驅動作用。加強藥品專利司法保護研究,激發藥品研發創新動力,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3.加強商業標志權益保護。綜合考慮商標標志的近似程度、商品的類似程度、請求保護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等因素,依法裁判侵害商標權案件和商標授權確權案件,增強商標標志的識別度和區分度。充分運用法律規則,在法律賦予的裁量空間內作出有效規制惡意申請注冊商標行為的解釋,促進商標申請注冊秩序正常化和規范化。加強馳名商標保護,結合眾所周知的馳名事實,依法減輕商標權人對于商標馳名的舉證負擔。加強地理標志保護,依法妥善處理地理標志與普通商標的權利沖突。
4.加強著作權和相關權利保護。根據不同作品的特點,妥善把握作品獨創性判斷標準。妥善處理信息網絡技術發展與著作權、相關權利保護的關系,統籌兼顧創作者、傳播者、商業經營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協調好激勵創作、促進產業發展、保障基本文化權益之間的關系,促進文化創新和業態發展。依法妥善審理體育賽事、電子競技傳播糾紛等新類型案件,促進新興業態規范發展。加強著作權訴訟維權模式問題研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防止不正當牟利行為。
5.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正確把握侵害商業秘密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合理適用民事訴訟舉證責任規則,依法減輕權利人的維權負擔。完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行為認定標準,規范重大損失計算范圍和方法,為減輕商業損害或者重新保障安全所產生的合理補救成本,可以作為認定刑事案件中“造成重大損失”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依據。加強保密商務信息等商業秘密保護,保障企業公平競爭、人才合理流動,促進科技創新。
6.完善電商平臺侵權認定規則。加強打擊和整治網絡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有效回應權利人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的維權訴求。完善“通知-刪除”等在內的電商平臺治理規則,暢通權利人網絡維權渠道。妥善審理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糾紛和惡意投訴不正當競爭糾紛,既要依法免除錯誤下架通知善意提交者的責任,督促和引導電子商務平臺積極履行法定義務,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又要追究濫用權利、惡意投訴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7.積極促進智力成果流轉應用。依法妥善審理知識產權智力成果流轉、轉化、應用過程中的糾紛,秉持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降低交易成本的精神,合理界定智力成果從創造到應用各環節的法律關系、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依法準確界定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有效保護職務發明人的產權權利,保障研發人員獲得獎金和專利實施報酬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