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范和完善境外稅務管理
時間:2020-06-28 17:2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近些年來,我國境外項目及經營競爭日趨激烈,利潤攤薄,現金流短缺。境外很多國家稅改加速,征管加強。我國“走出去”企業對境外合法,合規要求日益嚴格。而我國外派財稅人員國際化的經驗不足,人員流動性大。防范并管控境外稅務風險,規范和完善境外稅務管理也就越顯必要和重要。“走出去”企業集團內部及境外運營公司急需建立或完善一套科學的,系統的,完整的稅務管理流程,內控制度和相關操作辦法。筆者以多年境外稅務管理的實務經驗,提出以下四項基本的,關鍵的稅務管理規定和辦法,并對其主要原則和內容進行簡述,以供“走出去”企業參考。
一、境外稅務管理規定
“走出去”企業中國總部應負責牽頭制定一個《境外稅務管理規定》,這是企業集團對所有境外項目和經營稅務管理一個總體性,原則性的要求和規范。其主要內容應有;全球境外稅務管理的崗位設置,職責劃分及考核機制。稅務管理的主要事項;如東道國當地稅務登記,申報,交納,稽查等。尤其是要在界定和明確中國集團總部及東道國相關部門及負責人的定位,職能及考核。如總部財務部(或專門的稅務部)的稅務管理職能應包括指導,監督,支持境外項目的稅務事項。還應明確總部財務部與相關各部門的合作,協調關系(如稅務籌劃,稅務風險預警與管控,應對稅務審計和稽查等)。總部相關部門和負責人(財稅專家,內部法律,內控)需要到東道國現場指導,協調,監督應急稅務事項的處理(如稅務爭議,稽查和重大談判等)。東道國項目公司應強調當地項目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當地財稅負責人就稅務具體事項負責落實和日常管理,東道國財稅負責人應向中國總部(財務部)和當地項目公司負責人的雙重匯報,同時要保證其專業性的相對獨立性。
二、日常稅務遵從規定
東道國當地項目公司應嚴格遵守東道國當地稅法及相關財務規定,及時,準確地申報繳納當地所要求的各項稅費。在當地建立和不斷完善一個明確,具體,便于監管的《日常稅務遵從規定》必不可少。其規定包括有:企業所得稅,個稅,預扣稅,印花稅,地方稅費等的申報日期,交納方式,審批流程,提交的資料和文件等,避免當地項目公司遲繳,錯繳稅款并對產生的滯納金和罰款進行追責。相關稅款交納要事先得到當地項目公司的負責人審批,審批后方能交納。同時也要提前告知總部財務部,聽取總部的專業角度的必要指示和指導。當地財務部門在申報或繳稅結束后,還需將完稅證,扣繳憑證,銀行記錄等相關資料留存歸檔,同時做好相應的稅務明細賬(登記臺賬)。與此同步,中國總部也應跟進和監督境外項目日常稅務遵從狀況,如建立或借助已有的企業集團內部管理電子系統,提前預告東道國的稅務申報和繳納,審閱申報和繳納資料,隨后催收和檢查完稅資料。
三、票證審核管理辦法
東道國當地制定和落實一個務實和規范的《票證審核管理辦法》是建立和完善外賬,通過審計報告及應對稅務檢查的根本保障及前提。該辦法的基本內容應包括:對外經常性支付和內部員工報銷,要及時提供合規的票據。經辦人員提供的原始票據必須合法,合規,滿足稅務審計合規性審查的要求。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原則上不辦理付款或報銷手續。申請對外結算支付時,應提交材料供應商、分包商和設備租賃公司開具的合規發票。各參建方,隱性分包商要對發票的合法,合規負責,當地總承包方(項目公司)還要進行專業復核和最終把控。在東道國當地取得的涉及項目直接成本的發票要件務必齊全,發票的要件包括公司代碼、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聯系方式、稅號、明細摘要、不含稅價款、增值稅、價稅合計金額、簽名或印簽等。在當地外帳中應存檔原始票據,內賬中留存票據的復印件(大額票據掃描備存)。外帳與內帳的摘要中要備注與原始憑證之間的索引編號。原始票據應另附索引清單。該索引清單應附有(中文翻譯的)交易簡要說明、歸屬單位或部門、存放地點、責任人,并建立原始憑證與外帳及內帳的索引編號。
四、稅務檔案管理辦法
東道國項目公司還必須建立和完善《稅務檔案管理辦法》,稅務檔案的資料包括當地的稅務登記證,繳稅卡、當地財稅部門的免稅函、事務所的審計報告、稅務申報表,完稅證明、代扣稅憑證,稅務機關的清稅報告,稅務檢查或稽查的項目記錄和報告等。歸檔成冊以便以后被查。該辦法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東道國項目公司要長期保留所有上述稅務檔案資料的原件,以被日后隨時審計和稅務檢查調用。在項目在建期間,全部稅收檔案要在總部留存掃描件(或留存復印件)。稅務檔案應編制目錄,專門存放,妥善保管。調閱原件要有審批程序,歸還記錄。相關人員調動,輪崗要完成監交手續。項目竣工清稅取得完稅證明后,稅務檔案(原件)要移交總部公司財務部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