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業務的怎么進行財稅處理
時間:2020-07-07 13:5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問題描述:我公司抵押了一臺賬面價值120萬元的全新設備(尚未開始折舊),貸款100萬,分15個月歸還,每月歸還7萬元累計最終還款105萬,到期后100元留購款,租賃公司現在只給我們打款了90萬,10萬保證金,還有2萬的手續費。相關業務分錄怎么做?稅務上又該怎么處理呢?
假設該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預計凈殘值為0。
【答】從整個描述看,貴公司的業務應該屬于售后租回業務,屬于融資租賃的一種。所以,最后才有100元的留購款。
售后回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租賃業務,是指賣主(也是承租人)將資產出售后,又將該資產從買主(同時也是出租人)租回,習慣上稱為"回租"。
根據《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如下:
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后,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并未完全轉移。
根據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長沙工商稅務,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于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二.會計處理
?。ㄒ唬┻m用《小企業會計準則》
由于《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于融資租賃沒有系統規定,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執行本準則的小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本準則未作規范的,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因此,此處不單獨進行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處理,其會計處理參照以下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的處理。
?。ǘ┻m用《企業會計準則》(2006版)
會計處理過程總結如下:
表-1
1.轉入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1 200 000.00
貸:固定資產1 200 000.00
2.出售并確認遞延收益
借:銀行存款900 00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回租損益300 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 200 000.00
3.租回資產
按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確認融資輸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因此,需要先計算最低租賃付款的現在。由于承租方實際得到的融資額只有90萬元,因此該融資租賃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就是90萬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賃資產900,00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150,100.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租賃款1,050,100.00
4.每月歸還租金以及確認融資費用
在做分錄前,需要先計算租賃期間的實際利率(租賃合同的內含報酬率),以及每月應該分攤的融資費用。
表-2
?。?)確認融資費用,以第1期為例:
借:財務費用17,936.2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7,936.20
以后各期分錄一致,只是變更數據,不贅述。
?。?)歸還租金,以第1期為例: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租賃款70,000.00
貸:銀行存款70,000.00
最后一期的數字變更為70,100.00元,其他各期分錄完全一致。
5.每月分攤"遞延收益"
每月分攤額=300,000/15=20,000.00元
借:制造費用20,000.00
貸:遞延收益20,000.00
假定折舊費是計入制造費用的額,所以遞延收益分攤也計入相同科目。
(三)適用《企業會計準則》(2018版)
1.租賃期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根據2018版租賃準則第五十二條規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不屬于銷售的,承租人應當繼續確認被轉讓資產,同時確認一項與轉讓收入等額的金融負債",因此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900,000.00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150,100.00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1,050,100.00
說明:因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標的物資產原本已經確認了資產,按照會計準則繼續"確認被轉讓資產",實際上就是不改變原資產的確認,故此處不需要再對被轉讓資產進行調整即可。
2.租金支付的處理
在做分錄前,需要先計算租賃期間的實際利率(租賃合同的內含報酬率),以及每月應該分攤的融資費用。見表-2計算。
(1)確認融資費用,以第1期為例:
借:財務費用17,936.20
貸: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17,936.20
以后各期分錄一致,只是變更數據,不贅述。
?。?)歸還租金,以第1期為例:
借:租賃負債——應付租賃款70,000.00
貸:銀行存款70,000.00
最后一期的數字變更為70,100.00元,其他各期分錄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