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出租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等10個納稅人關注的熱點問題解答(深圳地稅)
時間:2019-09-15 06:0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深圳市地稅局充分利用網站平臺,及時回答納稅人提出的涉稅問題,并定期將熱點問題匯總,現將第100期內容轉發給大家學習借鑒。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第三條的規定,增設M級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信用級別由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未發生《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新設立企業;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二、申報環境保護稅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7號)的規定,申報表由兩部分構成,分別是《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和《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
《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分為A類申報表與B類申報表。A類申報表包括1張主表和5張附表,適用于通過自動監測、監測機構監測、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法計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還需要填報減免稅相關附表進行申報。B類申報表適用于除A類申報之外的其他納稅人,包括按次申報的納稅人。首次申報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同時填報《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包括1張主表和4張附表,用于采集納稅人與環境保護稅相關的基礎信息。納稅人與環境保護稅相關的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三、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是否需要進行優惠事項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第四條的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同時第十二條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后,稅務機關將適時開展后續管理。在后續管理時,企業應當根據稅務機關管理服務的需要,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備查資料,以證實享受優惠事項符合條件。其中,享受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軟件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等優惠事項的企業,應當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后續管理要求”項目中列示的清單向稅務機關提交資料。
四、企業取得的接受捐贈收入可以分期確認收入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的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企業按照員工工資總額10%發放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六、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基數應該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八條的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七、企業簽訂合同中未標明具體金額的應該如何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