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54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稅收協定
時間:2019-12-25 11:0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作為國家間稅收合作的法律基礎,稅收協定是企業“走出去”的重要保障。“一帶一路”倡議發起以來,中國稅收協定談判、簽署進程明顯提速,已與106個國家和地區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其中包括54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三年多來,沿線國家已經成為中國對外投資的重要目的地。根據商務部的數據,2016年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直接投資145億美元。中國企業已在沿線20多個國家建立了56個經貿合作區,累計投資超過185億美元,為東道國增加了近11億美元的稅收和18萬個就業崗位。
盡管對外直接投資勢頭良好,但企業在境外生產經營中常會遇到各種阻力。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蒙玉英稱,企業在東道國容易受到稅收歧視或不公平待遇,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沒有享受到,發生涉稅爭議時得不到及時有效地解決等。稅收協定的簽署,可為締約雙方跨境經營納稅人提供可靠的稅收預期。
她稱,稅收協定在協調處理跨境稅收問題、為企業避免雙重征稅、保障中國“走出去”企業和來華投資企業雙向利益、解決涉稅爭議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長沙公司注銷,2016年,僅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就為中國金融機構減免境外稅收278億元,有力支持了資金融通,同時也為境外納稅人在中國減免稅收280億元。“一帶一路”倡議發起以來,通過開展雙邊協商,累計消除國際重復征稅達131.8億元。
蒙玉英表示,未來稅總將根據形勢變化和企業遇到的新情況,繼續談簽、修訂稅收協定,不折不扣執行稅收協定。在境外,推動締約對方主管當局為中國企業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提供便利;在國內,落實好協定規定,維護“引進來”企業的正當權益。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將與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內的8個國家開展稅收協定談判,并將加快對“走出去”重點國家和國際組織派駐稅務官員,承擔開展國際稅收協作、涉稅爭端解決、涉稅信息收集、提供涉稅服務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