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辦發[2020]22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0-03-17 19:0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強度
1﹒續貸續保。對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貸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單戶貸款規模1000萬元以下的困難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支持銀行將貸款本金展期6個月,利息緩期6個月后支付,免收罰息。對有實際需求的企業可予以續貸。各融資擔保機構配合銀行做好同步續保工作,并緩收擔保費。各銀行機構應給予融資擔保機構合理的代償寬限期。(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
2﹒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周轉資金。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符合銀行信貸條件、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對其按期還貸、續貸提供短期周轉資金,費率由0.2‰降至0.1‰。(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
3﹒擔保增信。各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主動對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建立擔保“綠色通道”,鼓勵擔保費減免10%以上。(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重慶銀保監局)
4﹒降低貸款利率。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再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
5﹒中小微困難企業貸款貼息。對住宿餐飲、批發零售、居民服務、農林牧漁、制造、文化、旅游(指旅行社、星級酒店和游覽景區管理)、交通運輸、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9大類行業,且2020年1—6月主營業務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其經營活動產生的貸款利息,按不超過銀行貸款1年期基準利率(以2020年1月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準)的50%給予貼息,原則上每戶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6﹒專用再貸款支持涉農和小微企業新增貸款。人行重慶營管部及其管轄范圍內支行向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支農或支小專用再貸款,支持其在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新發放涉農貸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以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貸款利率不高于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各行業主管部門可按照金融機構實際支付的再貸款利率的50%向借款人貼息。(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7﹒開展定向授信貸款。協調商業銀行實施定向授信貸款,由商業銀行向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發放定向授信貸款,增加貸款資金供應,最高可貸額度20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
8﹒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專項再貸款。由人行重慶營管部向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重慶農商行發放專項再貸款,銀行向企業發放的貸款利率上限為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100個基點。企業獲得的優惠利率貸款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鼓勵全國性銀行在渝分支機構積極向總行爭取專項再貸款額度。對享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市財政局、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9﹒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對擔保費率在1.5%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業務(單戶生產經營性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市級財政按照累進激勵原則給予擔保費補助。其中,2020年新發生小微企業擔保業務金額占新發生擔保業務總額70%—80%的,給予1%的補貼;占比80%—90%的,給予1.2%的補貼;占比90%及以上的,給予1.3%的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