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發[2020]7號 四川省關于加強金融支持我省餐飲企業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06-22 11:1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商務廳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
關于加強金融支持我省餐飲企業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金融局、商務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分局,省內有關金融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我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企業疫情防控和有序復工復產,現就金融支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對餐飲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一)金融機構要將餐飲行業企業納入“服務零距離融資大暢通”活動,認真分析疫情對企業經營的影響,加強融資對接工作。要根據餐飲企業特點,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合理提升授信額度,切實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比重,努力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兩增”目標(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貸款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
(二)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流動性暫時遇到困難的餐飲企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通過續貸、展期、變更還款安排及新增貸款等方式,“一企一策”給予幫扶,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于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餐飲企業貸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餐飲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長沙公司注冊,免收罰息。對受疫情影響未按期還款的中小微餐飲企業,不隨意下調信用評級和貸款風險分類,信用記錄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
(三)融資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餐飲企業實行名單式、臺賬式管理,對名單內企業貸款項目應擔盡擔,對存量在保企業應續盡續。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對疫情期間還款困難的餐飲企業可減免1個月罰息并完善續做安排。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餐飲企業減免非公開股票發行和可轉債發行服務費用。
二、提升餐飲企業金融服務水平
(四)金融機構對餐飲企業要開通“綠色通道”,優化簡化信貸辦理流程,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要根據餐飲企業租金支出、稅收繳納等信息積極研發基于大數據的線上信貸產品,推動實現線上申請、線上審批、隨借隨還。積極會同餐飲行業協會、電商企業等相關各方,匯集信息、研究需求、優化機制、創新產品,努力為餐飲企業設計推出新的金融產品,提供集“專項資金、專屬方案、專人對接、優享通道、優惠利率”于一體的全方位金融服務。
(五)加大相關保險產品業務拓展力度,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后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為疫情防控期間餐飲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更多保險保障。依托地方權益類和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完善供應鏈融資服務,為中小微餐飲企業提供更多產權確權轉讓等融資服務。
三、降低餐飲企業融資成本
(六)金融機構要充分運用央行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加大對餐飲企業復工復產的支持力度,并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餐飲企業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務。全省城商行、農信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專用額度發放貸款利率應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
(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進一步降低擔保準入門檻,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新增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于1%。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對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續貸(租)、展期和新增貸款(租金)利率(利息)原則上按原標準下浮15%。支持有關機構對餐飲企業辦理銀行貸款產生的保險、評估、鑒定、過戶、產權登記等相關費用給予減免。
四、推進金融支持餐飲行業各項措施落地落實
(八)針對全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規上餐飲企業,加快推進金融顧問工作,堅持“融資”與“融智”相結合,通過建立金融顧問服務清單、暢通銀企對接渠道、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等方式,助力餐飲企業恢復生產經營。建立餐飲行業重點支持企業清單,搭建融資對接服務平臺,建立精細化的融資對接協調機制,努力解決金融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
(九)在堅守風險底線前提下,引導各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提高監管容忍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川省商務廳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