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虛擬貨幣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
時間:2019-09-21 02:2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網絡游戲公司,玩家在游戲過程中可以充值虛擬貨幣用于購買道具或者會員等特權,對于該項業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我們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在玩家充值虛擬貨幣時確認收入,另一種是在玩家消費虛擬貨幣購買增加游戲體驗的道具或者服務時確認收入,請問以上兩種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哪一種正確?
網絡游戲公司銷售網絡游戲虛擬道具或者會員等特權,應按照銷售無形資產征收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按照收訖銷售款項確認應稅行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應以發生應稅行為為前提。收訖銷售款項,是指在應稅行為發生后收到的款項,長沙工商稅務,包括在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項。網絡游戲公司收取款項,并提供玩家虛擬貨幣時服務已經發生,因此,應按照第一種方式,即在玩家充值虛擬貨幣時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第二種觀點的誤區,我想還是混淆了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區別。忽然想到一句說得爛熟的話:“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記得還有下一句:“初心易得,始終難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