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的稅務處理
時間:2019-08-30 09:32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傭金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托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本期小編為您梳理了有關傭金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處理,一起來學習吧。
一、增值稅
(一)稅目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經紀代理服務,是指各類經紀、中介、代理服務。包括金融代理、知識產權代理、貨物運輸代理、代理報關、法律代理、房地產中介、職業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記賬、拍賣等,因此傭金的增值稅稅目是經紀代理服務。
(二)發票開具
發票的分類編碼簡稱*經紀代理服務*傭金。
如果是保險行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第三條規定,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發票時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企業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個人保險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付款時間、付款金額、代征稅款的詳細清單。
2.保險企業應將個人保險代理人的詳細信息,作為代開增值稅發票的清單,隨發票入賬。
3.主管稅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4.這里所稱個人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企業的委托,在保險企業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這項政策,長沙代理記賬,同樣適用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同時,保險企業仍可按照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并可按規定適用免稅政策。
以上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辦理。
二、企業所得稅
(一)限額扣除
1.保險企業
根據《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規定,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2.電信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第四條規定,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4.其他企業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其他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二)據實扣除
根據15號公告第三條規定,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三)注意事項
1.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2.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3.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4.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5.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臺賬管理。
三、個人所得稅
(一)一般傭金
1.預扣預繳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傭金等勞務報酬所得,按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