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萬元申報:采掘業等年所得12萬元申報計算實際應納稅款有講究
時間:2019-09-23 15:57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一般地,大家都知道年所得12萬元以上需要自行申報,但在實務中還有幾個細節需要納稅人準確把握。
1.年所得12萬元不包括的內容
(1)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免稅所得;
(2)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即在中國境內無住所,長沙代理記賬,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外支付方支付的所得收入部分;
(3)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三險一金”,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達到12萬元標準的年所得計算方法
年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免稅所得(含免稅的境外所得)-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
3.年所得12萬元不得減除3500或者4800確定
必須注意:年所得12萬元不得一減除3500或者4800后的余值來判斷!因為,年所得12萬元以上不是收入總額,不是應納稅所得額,更不是稅后所得!
溫馨提示: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是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如果需要詳細了解工資、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項目所得,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2011年第48號)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11年第600號)第四十條規定,稅法第九條第二款所說的特定行業,是指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行業。
根據以上的規定,只有部分特定行業,即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可以采取工資、薪金所得按月預繳、全年匯算的方式,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可以按12個月平均并計算實際應納稅款,其他行業并不適用各月平均計算的方法。
自行申報為的是查遺補漏,并不是改變原來的計稅方法重新計稅。
再說一次: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
參考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2011年第4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11年第60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
思考:年所得12萬元以上,因單位正常都正常申報并交稅了是否不需要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