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技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答記者問
時間:2019-09-17 10:5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近日,為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以下簡稱《會計繼續教育規定》)。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技司有關負責人就《會計繼續教育規定》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會計繼續教育規定》出臺的意義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并在法律層面作出明確規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修改后的《會計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黨的十九大明確要求要“辦好繼續教育,加快建設學習型社會,大力提高國民素質。”2015年8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原則、要求、管理體制等作了明確要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是我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已達近2000萬人,廣泛分布在我國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中,是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貫徹落實《會計法》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有必要制定《會計繼續教育規定》,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修訂后的《會計法》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會計人員管理工作需要轉型升級。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是做好新時期會計人員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從制度上引導、督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履行繼續教育義務、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最終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有效途徑。
問:《會計繼續教育規定》的制定過程是怎樣的?
答:為提高《會計繼續教育規定》起草工作的科學性、民主性,我們嚴格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工作規程,遵循科學嚴密的起草流程。《會計繼續教育規定》的起草制定歷時一年多,主要經歷了以下階段:
一是研究起草階段。在配合國家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工作過程中,我們即著手研究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取消后的會計人員管理問題。2016年11月,我們赴河北省進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政策專題調研,聽取地方財政部門對包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在內相關會計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聽取地方意見、系統梳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根據《會計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有關要求,經過多次討論修改,形成《會計繼續教育規定》(討論稿)。
二是公開征求意見階段。2017年6月1日,我們印發《會計繼續教育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分別征求財政部內相關司局、省級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意見。根據各方反饋意見,我們對征求意見稿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會計繼續教育規定》(送審稿)。
三是調整完善階段。2018年5月,《會計繼續教育規定》(送審稿)完成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簽程序后正式發布。
問:《會計繼續教育規定》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完善知識結構、提高能力素質的一項制度安排,應當面向所有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因此,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納入繼續教育范圍。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問: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會計繼續教育規定》有何創新?
答:《會計繼續教育規定》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框架,定期發布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專業科目指南,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進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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